题图:资料图
近日,北海市海城公安分局打击电信网络犯罪专业队在工作中发现,一个以“网络借贷”为由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犯罪资金在北海中转。该团伙高价借用他人微信号,实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转移。
警方经抽丝剥茧、拓展关联、层层推进,一伙借用他人微信号转移犯罪资金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。
该团伙通过朋友介绍、网络发布回收、招工信息的形式,高价吸引他人出借微信号,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完成犯罪资金转移。(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:FPData)
朋友圈上发布的信息
民警很快就锁定了以吴某为首的犯罪团伙,在市区某酒店,民警成功抓获王某、吴某、蒋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,现场扣押现金、银行卡若干,POS机一台、手机12部。
经查,该团伙每次转移犯罪资金时,都会入住同一酒店的不同房间。“客户”抵达房间后只需交出手机,吴某、蒋某当即操作,同时利用“客户”微信号组群转移犯罪资金,每个微信号只借用一次,以此扰乱警方侦查办案的视线。
根据供述,每完成1万元转账,“中介”可获利20元,吴某、蒋某获利40元,“客户”因面临冻结账号的危险,可获利70元。短短一两个小时操作,仅“客户”就可获利七百多元至上千元不等。其中,蒋某就是从一名“客户”,发展为“中介”,进而成为“操作者”。
目前,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,吴某、蒋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,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。(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:FPData)
警方提醒
广大市民,天下不会掉馅饼,不要轻易掉入骗子的陷阱。微信、QQ、微博,支付宝等都有着自己隐秘资料,切勿因小利“出租”自己的微信号,不仅会导致账号被盗、隐私被曝,甚至还会变成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