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下,微信作为流行的社交软件,是拉近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桥梁,更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,我们应该正确看待微信的使用价值,看到微信号实名背后实际上涉及到公民个人信息,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对待保护自己使用的微信号。然而,利用微信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屡见不鲜。
经典案例
2018年7月份,王某在朋友的指示下在微信圈发布实名注册微信号的广告,以每个200元的价格收购后卖向境外,并且领取一定数额的工资。尝到甜头的王某叫上同乡的刘某合伙做起了倒卖微信号的“生意”,2019年5月,为了进一步扩大业务,谋取更高的利润,2人购买150余部手机,并雇佣他人继续疯狂收购和出售微信号。王某和刘某贩卖至境外的微信账号部分被犯罪嫌疑人利用,开展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。2019年5月蓝某通过微信被诈骗1.3万元,报案后,警方顺腾摸瓜将还在做“发财梦”的王某、刘某一举抓获。至案发,王某、刘某先后收售微信账号2000余条,非法获利10余万元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王某、刘某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,大肆收购实名注册微信账号并向他人出售,非法获利十余万元,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判处刘某2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10万元,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,并处罚金9万元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:“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”
检察官提醒您
微信账号是通过电话号码进行绑定的,微信号在实名认证之后就间接的和身份证信息进行了联系。收购实名注册微信账号并向他人出售的行为可不是赚钱牟利的小事,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微信使用者要提高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,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出卖自己的实名微信号,这样不仅会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和风险,也会间接为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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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供稿:田 雪